国务院日前发布的“国务院关于实行企业所得税过渡性优惠政策的通报”规定,自2008年1月1日起,原享用较低税率优惠政策的企业,在新税法实施后5年内逐步过渡到法定税率;原享用企业所得税“两免除三减为”、“五免除五减为...